作者: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来源:中国研硕网 上传时间:2023-07-26 12:19:19
在管理制度上,我国学位制度实行严格的中央、地方政府和学位授予单位三级管理体制,中央政府制定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在职硕士教育质量保障制度和政策,宏观上把握了在职硕士教育质量。
1、严格在职硕士教育资格准入制度
1980年2月12日,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1981年5月国务院批准了,至此,我国正式建立了自己的学位制度。200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
2、定期开展学位授权审核工作
政府对具有学位授权资格的学科、专业点进行定期评估,定期检查在职硕士培养条件和指导教师情况;各级政府还通过抽查学位论文等方法来监督在职硕士培养质量,经检查不能保证基本水平的,将取消其授权资格或暂停招生。自1981年颁布实施以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先后组织开展了十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201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达2011年新增博士、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名单,在此次审批中,政府主管部门仅审核一级学科的学位授予权,学位授予单位可在一级学科授权下自主设置二级学科,这将进一步扩大学位授予单位的办学自主权;二是首次放权省级学位委员会对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全部审核工作,对博士授权点进行初审工作,这是扩大省级人民政府教育统筹权的重要改革。
3、及时改进在职硕士培养工作
1995年的在职硕士教育座谈会后,国家和各培养单位采取的措施推动了在职硕士教育改革,但在培养工作中依然存在尚未解决的和新出现的问题,2000年1月教育部有针对性地提出(教研[2000]1号),该提出了“深化改革,积极发展;分类指导,按需建设;注重创新,提高质量”的在职硕士教育工作基本方针。2005年1月,教育部提出
(教研「2005]1号),在创新计划的指导思想中提到“分别制定适合各自特点的实施方案,形成多层次、多类型、全方位的在职硕士教育创新体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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